
中文 | EN
生态环境部明确:七类树脂造粒产生的废料,不属于危险废料 |
| 功夫:2021-12-06 起源:中化新网 |
|
中化新网讯 近日,生态环境部颁布《危险废料排除治理清单(2021年版)》,明确清单要求的固体废料不属于危险废料。 七类树脂出产过程中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被列入清单,它们是:聚乙烯(PE)树脂、聚丙烯(PP)树脂、聚苯乙烯(PS)树脂、聚氯乙烯(PVC)树脂、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(ABS)树脂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树脂、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(PBT)树脂等七类树脂造粒加工出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、大饼料、落地料、水涝料以及过渡料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强化危险废料监管和利用措置能力鼎新执行规划》对美满危险废料甄别造度提出明确要求。一是凭据危险废料甄别工作实际和钻研成就等动态调整《国度危险废料名录》,使得纳入名录的危险废料越发精准和科学,并对环境风险幼的危险废料类别尝试特定环节豁免治理。二是成立危险废料排除治理清单,以当前环境治理中属性认定存在争议的废料等为沉点,鉴别筛选不拥有危险个性的固体废料,预防“过度”甄别、沉复甄别。
|